哼,做得太多這樣的事,會早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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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跟朋友談起寫書,覺得他各方面的想法都很有趣。聽著聽著我覺得武俠小說,又或是長篇小說真的不易寫,起承轉合聽來容易,寫起來就難。雖然自己不是Hard Core武俠小說迷,但也很有興趣拜讀他的小說 ─ 如果一個非武俠小說迷都喜歡看,理應代表書很有質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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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書,想起書展。今天讀報時看到傅穎低胸短裙在灣仔宣傳自己的新書,被師奶大罵「收檔喇,阻住哂!」覺得很好笑。
書展就是充斥著這樣的“書”。每一個稍為有看頭的男女明星都前仆後繼的扮才子才女,真係撩幾隻字就話自己是作家了!
美其名賣書,不如說是賣色相算了。你話唔係喎,本嘢真係有字架喎!但有字就是書嗎?即係......釘埋一頁頁就係書嗎?我沒有答案。只是這種書我會歸類為寫真集,我平時看的是文字書籍,跟相片影象無太大關係。文字書對我的impact就在於,你不需借圖象都可以令自己腦裡有意境,是一個文字激發大腦活動的接觸。再者,文字可以表達出一些複雜的感受,當中可以牽涉到人性,歷史,並不是托托頭抓抓頭髮的硬照可以營造出來的。這一類的寫真集跟一本真正的書甚至是有相反意義:寫真集給你一個個固定的影象,那麼平面卻又如此真實而死板,而文字書帶給讀者的是一個未填滿的空間,你喜歡怎樣詮釋是閣下的事,沒有既定的一切,因此你和我才可以寫那麼多篇精彩的讀後感。
傅穎的形象很商業化。她的美麗,她的寫真,她的阻街都是如此庸俗。影相影到畀蚊咬,阻街被途人大罵都可以是C1頭條,我說我們對無關痛癢的新聞是有點過分的容忍。
今年書展,書商說收錢收到手軟,但不能說我們的文化水平在頂峰。說到底,我們每年的銷售王都是香港街道圖又或是情色小說系列。書展,不是給文人的,是給路盲和粉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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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同細妹同媽媽食早餐。
妹:喂我尋晚同XXX講電話。
媽:吓?邊個嚟架?
妹:第一個男朋友呀!鄧鏡波嗰個呢!
媽:wah 唔係聯絡番呀?
妹:唓有咩所謂啫!
媽:你唔怕佢搵番你呀?
妹:唓唔會啦。
媽:wah 咁你個個前男友都嚟搵番你使唔使擺番圍呀?
我:wahahahah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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