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起了Allison,不知怎的,想放棄的時候都會想到這個我在斯德哥爾摩認識的朋友。
Allison原本是一個住在Uzbekistan的女孩子,九歲前她都住在那裡,直至她的外婆抽中了美國綠卡,他們一家就搬到紐約去。當時的她會說俄語,烏茲別克語,土耳其語,就偏偏不會說英語。讀書追不上,又被白人歧視,連住的地方都是違法的 ─ 當時State Gov不許小孩子住在地牢,但當地租金昂貴,他們一家只能擠住地牢好幾年。Allison的性格很強,不服輸,最後憑努力考上名牌大學,網球打進了US Open,後來連美林也給她聘書。但成功沒有令她忘記十年來的痛苦,她說她看Will Smith的“The Pursuit of Happyness”時哭了,她太明白打開口袋只有20元美金的感覺。
她就是那種做什麼都要逞強要最好的人。軟弱困難的時候我總想找她,那怕是一個瑞典的冬夜,或是在地鐵上遇上了醉酒鬼,又或是打曲棍球輸了9:0的時候。
今天她在比利時,跟我在瑞典認識的另一個朋友同居了。我說她媽媽一定會被活活氣死,因為身為教徒她必須要跟教內的人交往,偏偏她的男朋友是一個無宗教的人。
那天我們吃飯,她做的Uzbek菜好吃得不得了,當晚我即場學了,回香港再煮已經沒有那種味道,因為沒買到那種香料。
今天我坐在一個幾近40度的office,想著要放棄的時候,又想起她。如果我告訴她我的一切,她都會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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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新聞原來陳Jojo個妹咁叻游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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