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Air Jordan XI這款球鞋在香港很流行。那時的米高佐敦如日方中,還有柏賓,米拿等NBA巨星都很令人著迷,不知有多少人在幻想著自己可以成為他們其中一個。
我不會打籃球,那時不會,現在仍然不會。但中一那年,就因為這個Air Jordan XI大行其道,成為型人象徵,球鞋大賣至斷市。幾經打聽下,我竟然由大埔坐一個多小時巴士,經林村,錦田往元朗體育路一間球鞋店買得這雙鞋。這鞋款是為男生而設的,我這個十三歲的女生由於腳太小,只可以穿童裝,結果我選了紅黑兩色的Air Jordan XI,價錢是六百六十元正,然後歡天喜地回家去。到現在,我還是覺得那是我人生擁有過最好看的球鞋。
我對籃球一竅不通,穿上這雙型爆的Air Jordan XI實在有點格格不入,也不知是否有人曾在背後嘲笑我。重要的是,這雙在我口中的“Jordan”帶給我一種超然的感覺。大部分時間,我跟那班還在看《美少女戰士》,集《yes card》的女同學一樣,但只要當我打開鞋櫃,亮出那雙Jordan時,我就是非常非常的不同了。同學覺得我走在時代尖端,做一些她們不會做的事,會花幾百塊去買與別不同的球鞋。這雙Jordan,不是踏在腳下的,是要把它掛在臉上的。
因為這雙鞋,我跟別人有了很多話題。現在回想起來,那些所謂的交流都是虛無,都是紙上談兵,我到底有打過幾多場籃球?又看過多少場NBA?我只是想在米高佐敦所得到的崇拜中參與一分,僅此而已。儘管這個想法完全不設實際,甚至跟我的個人理想毫無關係,但我就是如此做了,那是因為我缺乏自信,不知將自己的個人重心放在哪一個位置,如果可以找到一樣東西來穩固自己的信心,我就毫不猶疑去做,不理是六百六十元,或是更高的價錢。當時的我,像一棵在沙漠成長中的小草,未找到自己的根據,而卻偏偏看中了一雙球鞋。
你可能覺得我說得太遠,一雙球鞋竟然扯到人生的根據。事實的確如此,譬如那天,在我買球鞋的時候有人來告訴我其實我的長處是寫作,然後勸我去買一枝鋼筆或一本漂亮的草稿本子,那錢便花得更有意義了。由於沒有人肯定我的長處,我只能隨波逐流去尋找別人的肯定或是認同。
問題就在這裡了,一個還未站穩腳步的人總是渴望得到別人的肯定。那天正生書院陳校長在講述自己帶領戒毒青少年重獲新生的經過,他說,第一步是要恢復他們學生的身份,因為只有學生才可以參加學界的運動比賽,而透過這些比賽中,獲獎青少年才可以得到別人的肯定。可想而知,肯定別人是有點抽象,卻又何其重要。
幾年前我已經扔掉了那雙Jordan,儘管有人會用5,000元來買它,我還是把它扔了。一雙Jordan,再好也不過是一雙Jordan,它會破,會走線,會脫色。但人呢,可塑性就高得多了,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有無限的可能,就不會再執迷於用一兩件死物去得到別人的注視。這點,有些人會早些知道,有些人,可能到老都不知道。
3 則留言:
呀,你提到瘦削巨星米拿,他是我中學時其中一位偶像呢﹙不論打籃球的方法以及間接令我不太喜歡佐敦﹚!佢05年5月退休,那時候剛好完成大學的所有東西,覺得少年的夢也同時完結了.
之後明知是貴,但都從pacers主場那邊訂特輯,藉此好好紀念呢
:)))
好...有...錢...哦...
其實我都幾中意miller, 好似都有d 佢既剪報收藏....
P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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