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你寫作又如何?這不會是你的終身職業,更不會助你飛黃騰達,花這麼多時間寫,值得嗎?」
上星期見了一個出版界的朋友,他說不時有人找他自資出版書籍,但他總不忘提醒他們一句:「香港地,其實沒有幾個人看書的了……」然後呷一呷手中那杯微酸的咖啡,繼續說:「一個普通的新人賣不過80本書,印那麼多存放在家也是一種不便吧。」因此,他推薦新人出書量為100本以下。
躊躇滿志的年青作家,也許會因為這一番話而感到酸溜溜,畢竟不少出書的人都想一夜成名,賣不過100本算是徒勞無功,不過事實的確如此。商務印書館於2010年所做的調查顯示,第一位暢銷的非學術性書籍是藝人鄭秀文的書《值得》,但銷量也不過10,000冊,第四位是馬仔的《我的低能湊B之道》,嚴格來說,那不是一本書,只是漫畫。文字在香港沒落,失去應有的力量,出版業幾乎成為黃昏行業。
然後,你來問我,寫作值得不值得。
最近於博客重貼舊作《值得不值得》,朋友空中飛人看後滿有感慨。當她做了母親之後,不少人、甚至她母親也問過她,放棄工作全職在家中照顧兩個兒女,到底值得不值得。飛人畢竟是個碩士畢業生,社會投放很多資源在她身上,明明可以在事業上有番作為,到現在她只是在家中照顧兒女,看來有點浪費。但飛人想通了,她這樣說:「有什麼值得不值得呢?有人說,孩子一歲時,懂得對自己笑,懂得叫媽媽,是最好回報;有人一心一意想養兒防老,說生兒育女是人生最大的投資。但於我,坦白說,我也很喜歡看兒女笑,我猜,日後老了,有子女在旁也很幸福,但假如他們不對我笑,不理我,甚至變了個白痴,現在的我,大概也只能全力照顧孩子,因為這是我當下最想而認為最該做的事。」
應該做的事就是值得做的事了,因此值得不值得與往後的利益,又或者機會成本等全無關係。對我來說,寫作也是同樣道理,回望過去才會真正認識自己,這也是人生中要完成的任務。每個人也應該有自我反省的時間,不論你是以寫作的方式,抑或是其他途徑,愈想愈覺得,寫作這回事,實在是正確不過了。因此,寫作並不是為出書能否賣過100本,也不是為了以後的飛黃騰達 (而其實又有誰想做另一個陶傑呢?唉!) 只因為這是上天賦予我們的能力,如果說人漂泊一生是要為靈魂找到救贖的話,寫作大概就是載我去出口的一艘船了。
這就是我對「值得不值得」的答案。
飛人的博客 : http://www.chengyuman.com/2011/06/blog-post_18.html
4 則留言:
值得不?值得。
因為你相信它值得,它便值得。
只要你有一刻懷疑它不值得,它便是一文不值了。
我想你一直寫的大概可以總結為個人主觀角度的值得和他人眼光中的值得,両者之間的衝突吧?
問題不是cost and benefit模式的思考,而是大家對cost和benefit両者看法的歧異
一旦拒絕客觀性的值得不值得,其實說到底不過是追尋心之所寄
gwo, 很久沒談,你可好?
玲擰:
或許你說的是對吧,不過我總不覺得自己是經濟學所說的人,即不是 maximize value 的人, 哈哈。
不過,一個人的價值觀總是家庭和成長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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