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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五月巴黎

這個星期跟朋友去歐洲。出發前,她們問我最喜歡哪一個城市,我想也不想便答:巴黎。也許這個答案令她們對巴黎太有遐想了,最後難免有點失望。我們從倫敦坐歐洲之星到達巴黎北站(Gare du Nord),然後轉車到Barbes Rochecouart。走入巴黎的地鐵站,便有一股酸臭的氣味撲鼻而來,如果氣味是有顏色的,那大概就是泥黃與綠色吧,就像一個久未清潔的公廁 ─ 灰色的牆,玻璃樽,紙碎,煙頭,我能夠想像午夜時分有多少個宿醉的人在這裡嘔吐便溺。奇怪的是,這裡是巴黎的交通樞紐,理應要弄得光鮮一點,但卻展示出一個糜爛城市的姿態。

拖著重甸甸的行李,我們爬過一條又一條的樓梯。在樓梯旁,有很多衣衫襤褸的中年男子問我們要不要買煙;又有些人蹲在車站旁,焦躁不安的樣子,我們也不知道他們在等什麼。我聽到很多不同的語言,彷彿法語已經不是主流了。聽朋友說,近年大量東歐和非洲的移民湧入巴黎,而巴黎人又因為歐洲經濟衰落而走到其他國家,要在區內找一個幾代在巴黎土生土長的人,已經不是易事。這些新移民的學歷不高,在巴黎生活也不容易,因此只好在街上販賣香煙,也曾聽過一些向遊客行劫的故事。

人的生活也許顛沛流離,巴黎的文化氣息卻靜靜地與日俱增,法國文化的根源就藏在凱旋門和羅浮宮之下,穩如泰山。走在巴黎的街道上,兩旁的建築物令我覺得自己身處在十九世紀的法國,彷彿時間就在Eugene Delacroix完成那幅《Liberty Leading the People》後就停了下來。市內的劇院、法院、國會,全都是古舊的建築物,一磚一石都有其內在的故事。那種強烈的文化氣息還在不同的地方出現,例如街上密密麻麻的文藝表演海報,地下鐵裡自彈自唱的賣藝者,地攤販賣的一本本與電影相關的書籍,塞納河畔那些邊呷咖啡邊看書的人,都是巴黎文化面貌的重要建構。

在巴黎,我開始忘記平日工作的日程,腦裡浮現出中學時代讀過有關法國大革命的歷史,我一頁一頁在翻,先有網球場宣言,巴斯底監獄的叛亂,再有路易十六上斷頭台。想著想著,我開始想到自己跟歷史和文化的關係 ─ 誠然我不是法國人,但為什麼我中學的一半時間都幾乎在讀歐洲史?那我對中國歷史又認識了多少?歷史在不同地域上自有不同的軌迹,但對塑造一個人又有實際的差異嗎?然後我開始想到自己的歷史,是什麼傳承我?我又該向什麼方向走?

有人說,英國人比美國人內歛,而且愛思考,很可能是因為英國長期處於煙雨迷濛的境況,令他們時常留在家中,思考自己的內心世界。我想巴黎在我身上也發揮了近似的情緒,當一個人對自己的文化身份有疑問的時候,就會反思自己在這個世界的位置。

對巴黎滿有感覺的原因,除了因為喜歡它的慵懶外,大概就是它的文化氣息。每一次到羅浮宮看珍貴的名作時,覺得歷史總是那麼近,又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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