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重讀了Bohumil Hrabal所寫的《我侍候過英國國王》,想起自己第一次讀此書時那幾個晚上,被故事深深打動過的時光,那種投入,帶來了靈魂的騷動。
故事發生在捷克,主角是一個基層出生,個子很小的年青人。他做過小販,之後在布拉格一間酒店當服務生,因為侍候上流社會的關係,使他開始對金錢有種慾望。有時他會儲起一大堆零錢放在褲袋,走路時悄悄把零錢掉在地上,然後偷看街上的人如何千方百計把零錢拾起來,據為己有。他知道金錢有種魔力,不單可以令人盡顯貪婪一面,還可以買到性,甚至愛。
得到金錢,接著就要擁有權力。由一個服務生慢慢爬升至管理層,當主角順風順水時,一場戰爭卻把所有事情扭轉。但這個生命力強的小角色,因為跟德軍將領的女兒戀上而存活。但當他在德軍身上見到那分民族的優越感時,便在身分認同與安穩生活中掙扎。最後,戰爭過去,他因為過分富有而被關進牢房,在獄中他只剩下一堆回憶與孤寂。大半生與金錢追逐,被同胞唾棄,面對親人在戰爭中死去,他像是那掉在地上的小零錢,失落在歷史的洪流中。
我被這個故事吸引,因為我跟主角找到了感通。生在香港,我沒有經歷過戰亂,但卻體會到金錢帶給人的夢想和誘惑,然後又目睹香港人在金錢和權力的世界被弄得暈頭轉向,不能自拔。主角最後落得如此下場,從不是一早策劃,而是命運使然。長大了我更明白自己不能主宰一切,使我再一次反思人生在世,應該有何追求。
在歷史的道路上,每個人的故事只是一片小風景,但在這每撮的小風景中,我們可會在驚鴻一瞥中看到自己?文學其中一個目的是要使人明白自己並不寂寞,它把前人與我們的故事連接起來,並讓人更了解自己的處境、人性,以及世事的某種定律。有了文學,我們的世界視野更廣闊而完整,因為它的導引,現代人才建立到自己的一套文化和價值觀。
當主角攀上權力的高峰時,我跟他一起得意忘形,當他見到妻子的屍體時,我跟他一起哭泣。歷史在重演,只因為人性的本質從沒變過,而文學也只是一種表達人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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