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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字典與警鎗 (一)

《字典與警鎗》這套電影,還真夠應景的。應景到......我不想跟朋友提起,因為如果我告訴他,我一天內看的兩齣電影都跟我們吃飯時談的話題中到應一應,或許他不會相信。

不過事實如此。

本來對這部羅馬尼亞電影沒什麼期望,只是因為自己好像沒有看過這個國家的任何作品所以才入場。一如所料,電影節奏又慢又靜,坐在身後的男子以一分鐘二十次的頻率放蚊,然後約十五分鐘後已經發出了打鼾聲,無暇欣賞電影。身旁同行的友人也是反反覆覆的睡著醒著,但見他拿出風褸已經知道他準備要在戲院休息一下。奇怪的是,每次有笑位的時候,他都可以跟著大家一起笑,明明是沒有看哦。

電影的主線清晰到不可能更清晰。一個警察被派往跟蹤一個懷疑賣大麻的男孩,警察跟蹤了他好幾天都沒有什麼發現,上司開始急了,叫他快快結案。可是,他認為既然在歐盟的其他國家吸食大麻已經不是違法的事,羅馬尼亞政府也應該很快會改例。他不想捉拿這個男孩,因為觸犯這條例最高刑罰是要監禁7年,如此他就會毀了男孩一生。警察不停掙扎,直到上司迫他埋牆角,他拒絕行動,因為他深信其實男孩在道義上沒有錯,良知叫他不要因為一條快要被打掉的法例而冤枉好人。

上司見他掙扎,問他什麼是良知。他說,做一些自己不會後悔的事就是良知了。上司叫他翻查字典,一查之下,發現良知的其中一個詮釋就是順從法律,可字典沒有說法律會不會錯,跟法律而行又會不會令人後悔。警察就是執法者,要不他就繼續跟法律執法,要不他就脫下警服,順著自己的良知做人。

朋友說到的就是這個問題的核心了,身為一個維護法紀的人,需不需要對法律有一種恆常的Skepticism?就是說,這個人應該是百分百的順從法律,抑或需要個人的道德判斷摻雜其中? 法律未必會錯,可會因應時代而改變,那如果我覺得法律是錯,還應該繼續做嗎?

說到面對是非要"maintain prudence",或者不是人人做得到,特別是當身邊的人也照做如儀的時候,所有事就好像沒有改變的餘地。人是群體動物,但有些決定卻未必可以一起做,關於群體的壓力,容後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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