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歐洲生活,難倒我的不是英語的溝通問題,也不是截然不同的生活習慣,而是常常掛在朋友口邊的歐美電影、電視劇和明星。
我對歐美明星的認識曾經是少之又少。在香港,我只會偶然翻翻外國的娛樂版,根本連明星的樣子也認不清。就算認得當紅的幾個,也不知道他們的新動向和作品,直至發現對歐美娛樂圈的認知程度低,原來是一個跟外國人建立友誼的障礙,在朋友交談時我無法回應,於是,我開始每天搜查不同明星的背景和資料,先由Madonna開始。
當時諾貝爾博物館有個關於言論自由的展覽。在那裡,我重新認識Madonna,她在媒體筆下是個物質大於一切的女性,又是個吹毛求疵的操控狂,但從展覽中,我發現傳媒給她的形象太負面,其實她在拓闊言論自由方面,是極其重要和革命性的。Madonna之後,我又開始研究Gwen Stefani,Lady Gaga等歌手,她們都帶點Madonna的影子,卻又那麼成功地俘虜一群仍然懷念Madonna舊日那分青澀的歌迷。接下來的就是流行歌王Justin Timberlake,饒舌的50 Cents,Akon,Alicia Keys,拉丁文化的先驅Beyonce,Shakira,繼而是電影明星,如演而優則導的George Clooney和在反對聲中繼任占士邦的Daniel Craig等等。
夜裡,我在家看美國長壽連續劇《Friends》,令Jerry Seinfeld一舉成名的《Seinfeld》,還有《Sex and the City》。《Seinfeld》的背景是剛向繁榮起步的紐約,城市生活開始有個雛型,整套劇都是圍繞著一些小人物,在不停向前的社會中折騰,我認為此劇是在探討生活中的無聊和瑣碎。《Friends》已經是九十年代的劇集,紅了的不只是一眾主角,還且是一種紐約的生活態度。《Sex and the City》是這份態度的承繼者,並加了點改造。比起《Friends》,此劇的主角外表美麗,內心對生活卻充滿疑問。看完這三套劇集,對美國近二十年的電視劇發展,已經有一定的了解。
漸漸地,我可以跟朋友討論Jennifer Aniston的新喜劇,她跟前夫,John Mayer和Angelina Jolie的新聞,她在Oprah的節目中說過什麼,還有Penelope Cruz與艾慕度華的關係,活地亞倫的新片是什麼主題,到底Colin Firth好戲,還是Hugh Grant做得投入?先是認識,然後掌握,直至可以侃侃而談,儘管內容是如此無聊八卦,好歹也是一個學習過程。
那一年的功夫沒有白花,是一個自發性學習然後實踐的過程。朋友說,如果我把這分心思放在股票市場上,可能已經累積到一點財富,可惜我從來沒此分興趣,富不起來是定數了。認識歐美電影、電視劇有如打通了經脈,令我對文化的觸角更敏銳,往後要深入理解就容易得多了。回港之後,仍然有看新劇集和電影,那已變成是一種對歐美文化的聯繫了。
可以懂得文化,較之能在股票市場撈金,感覺實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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